勞檢客運業 統聯超時罰30萬、國光休息不足罰2萬

勞動部3日實施全臺春安聯合稽查,勞動部長許銘春(中左)至臺北轉運站執行客運勞檢,稽查5家業者全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其中有2家更違反勞基法每月加班上限及輪班間隔規定,每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的客運業爲統聯客運、輪班間隔未達11小時的是國光客。(郭吉銓攝)

勞動部3日實施全臺春安聯合稽查,稽查5家業者全部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其中有2家更違反勞基法每月加班上限及輪班間隔規定。(郭吉銓攝)

春節將至,客運業容易發生違法超時加班等過勞情況,勞動部長許銘春3日上午率領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同交通部、北市勞動檢查處,前往臺北轉運站勞檢和欣、國光、阿羅哈、統聯、葛瑪蘭5家客運,發現統聯客運因超時加班,罰30萬元;國光客運則因休息時間不足被罰2萬元;北市勞動局陳信瑜要求,業者別忽視勞權,應讓司機過好年。

北市勞動局發現,統聯客運使司機當月加班超過46小時,甚至達71小時,已違反《勞基法》規定,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但因是第3次累犯,裁罰30萬元;國光客運則是因司機更換班次時,休息時間未達11小時,違反《勞基法》規定,一樣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不過因是初犯,所以僅開罰2萬元。

北市勞動局提到,5家客運業者,均違反10項《職業安全衛生法》方面法規,主要是「未依規定實施在職教育訓練」、「未採取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措施」,已要求限期改善,未裁罰。

陳信瑜表示,近年來,屢屢發生客運業因事故致人死傷的憾事,讓外界對司機工時過長產生疑慮,因此已針對市區客運業者,在去年9月29日及12月15日辦理座談會,要求各業者檢討司機人員配置,併兼顧司機健康及公衆安全。

陳信瑜說,此次配合勞動部對國道客運業者進行勞檢,發現業者還是有違法,業者應降低司機的損害,讓他們平安回家過好年;另外,物流業零售量販業行業也進入業務繁忙時期,恐因工作量增加及工作時間延長,導致違法情事,也需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