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檢拋丟「煙盒」下橋 毒蟲冷笑:怎證明是我的?
▲陳男將「煙盒」拋丟下橋,以爲這樣員警就會找不到證據。(圖/記者張曼蘋翻攝,下同)
臺北市一名45歲陳姓男子日前騎車行經萬華忠孝橋機車引道時,遭保安大隊第一中隊員警攔檢,由於陳男滿臉痘疤、臉頰凹陷,執勤員警直覺有異。沒想到陳男竟趁機將身上煙盒丟下橋。員警下橋尋找後,當場從煙盒取出施用過的海洛因注射針筒,陳男還冷笑說「那又不是我的!怎麼證明?」不過由於持毒事證確鑿,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當時陳男將煙盒丟下橋後,冷靜地堅決否認有拋丟物品,認爲執勤員警拿他沒辦法,沒想到古姓員警馬上向一旁民衆商借機車騎下橋,經過約10幾分鐘尋找後,終於在橋下水門外堤防機車便道旁的一處草叢中找到煙盒,並取出已施用過的海洛因注射針筒,這時陳男仍面帶不屑、還冷笑地說「那不是我的!要怎麼證明?」,直到警方表明要驗指紋,陳男臉色大變,這才說不出話來,隨後遭帶回警局偵辦。
陳男於接受偵訊時,才坦承海洛因注射針筒是他丟掉的,當時在2012年年初以臺幣300元向一名綽號叫「阿翔」的男子購得,「那時是我最後一次吸食毒品,吸食後忘記丟掉,這次遇到警察一時慌張,纔會丟下橋,沒想到最後還是被警方找到。」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