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攏人員搞“小圈子” 工行湖北省分行原“一把手”王芝斌被開除黨籍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欣 北京報道
7月22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芝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今年1月,王芝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
經查,王芝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政治上腐化變質,拉攏人員搞“小圈子”、團團夥夥,串供並轉移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作風張揚,違反黨的優良傳統,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資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在分配住房中侵害集體利益;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打探、竊取紀律審查和巡視秘密,私自留存信訪涉密材料;權力觀異化,以權謀私,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擅權妄爲、濫用職權,違法發放貸款金額巨大。
通報顯示,王芝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芝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湖北省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