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投資比特幣「1日獲利破百萬」 4天吸金1.4億就崩盤
▲比特幣吸金詐騙,二審判刑。(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男子林華偉、施凱倫謊稱投資比特幣「1日獲利破百萬元」,並上網設立「國際比特幣互助社區」投資平臺,短短4天內誘使數百人匯入1萬多枚比特幣,市價高達臺幣1億4千萬元,但隨即崩盤。林男等4人遭判刑後,上訴二審,高等法院9日宣判,分別判刑3年到8月不等。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等人於2016年3月起,先後設立「國際比特幣互助社區」投資平臺網站,「Rich three花輪國際比特幣互助會」LINE羣組,謊稱只要投入1個比特幣進入專屬帳戶,而後一輪投資者投入3個比特幣以上,前一輪的投資人就可平白獲得2.5個比特幣。爲了吸引投資,更說「12小時的收入將近28萬」、「羣組已加開到第10羣」、「即將進軍中國」、「已有多人1日收入破百萬」等等假象,吸引民衆加入投資。
至於經營平臺的林男等人,則從每次投資者的比特幣中抽傭,其中林男每次分得0.11枚,施男每次分得0.05枚。但因這個平臺從未實際生產、投資,在無後續投資人投入比特幣的狀況下,經營第4天就無法發放比特幣給先前的投資者,最後網站崩盤。林男在崩盤前轉出3460枚比特幣至許姓女友帳戶,不法獲利逾1500萬元;施男也從中牟利超過800萬元。檢警獲報後發動搜索約談,將林男等4人一併起訴。
一審法院依《刑法》「以網路對公衆詐欺取財罪」,將林男、施男分別判刑5年10月及5年4月,均併科罰金100萬元,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及追繳贓款。另外施男的妻子王姓女子,也被視爲共犯,判刑2年2月,林男的許姓女友則因提供帳戶給林男使用,被視爲幫助犯,判刑1年10月。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4人有犯意聯絡、行爲分擔,均爲共同正犯;並以當時1枚比特幣13,463元計算,認定林男等人不法獲利達1千5百萬餘元,其中林男獲利819萬餘元,施男獲利559萬餘元。但考量他們與9名被害人和解,其中並有5人實際獲償,二審因此減輕刑度。改將林男判刑3年、施男判刑2年半,王女、許女分別判刑1年2月、8月,並分別宣告緩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