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鄭文燦涉貪遭「當庭逮捕」!桃檢發新聞稿證實了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驚爆涉貪!桃園地檢署昨(5日)清晨將鄭文燦帶回偵訊,經過16小時偵訊後,於今(6日)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對此,桃檢稍早發佈新聞稿證實,鄭文燦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爲受賄等罪嫌,有羈押必要,「予以逮捕」,因此向法院聲押。
▲鄭文燦涉貪遭當庭逮捕。(資料照/記者陳家祥攝)
桃檢新聞稿:
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爲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