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南韓前總統朴槿惠16項罪名成立 一審重判24年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崔順實幹政一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庭6日對南韓前總統朴槿惠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爲,共謀濫權、貪污等罪名成立,因此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此外,朴槿惠6日並無出席一審審判。由於朴槿惠拒絕出席接受審理,判決出爐後將會透過拘留所轉交給本人。
此外,朴槿惠是南韓2017年所新增法庭旁聽、錄影等內部相關規定後,首次適用於一審同步直播的被告。南韓大法院2017年新增該條例後,只要法院認定案件事關公共利益,不須被告同意即可進行判決過程的同步轉播。
▲繼崔順實一審被判20年徒刑後,朴槿惠一審也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朴槿惠在2017年4月被指控18起貪腐案件,包括賄賂、濫權和泄漏國家機密,檢方指出,朴槿惠濫用總統許可權,擾亂國家綱紀並破壞憲法價值,還成爲憲政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總統,爲南韓憲政歷史留下難以抹滅的污點。但有關好友崔順實幹政的「閨蜜門」事件,朴槿惠則是被判無罪,她從2017年10月遭到法院延長拘禁時間後,就拒絕出席聽審,今日一樣未出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聽審。
崔順實與安鍾範因爲與朴槿惠共謀強迫三星電子等15家全經聯(全國經濟人聯合會)會員公司向以朴槿惠爲首的Mi-r基金會(Mi-r foundation)與K-SPORTS基金會(K-SPORTS Foundation)等兩間財團法人繳納774億韓幣(約臺幣20億元),遭檢方起訴。除此之外,崔順實也同時被檢方以和朴槿惠共謀要求三星電子少主李在鎔支援崔順實女兒鄭維羅的馬術訓練費用、從韓國冬季運動英才中心支援金中偷取298億韓幣(約臺幣8億元)等嫌疑起訴。原定不拘留的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一審宣判後隨即被當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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