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也變成大牀房了,你們這是隨時隨地來一炮啊

杜某和一羣朋友到某個KTV聚會喝酒唱歌。這一羣朋友大家不全認識,有的是朋友帶來的朋友。但是,他們一起喝酒還是喝得非常開心的,10個人總共喝了10箱啤酒,喝到凌晨1點鐘,不管男青年還是女青年都已經醉得八九分了。

在大家醉醺醺的時候,男青年杜某和一名當晚聚會剛認識的女青年王某在包房內的KTV發生了關係,時間長達20分鐘。

期間,有人尿急,想要敲門,但是沒有人開門,就去了隔壁房間的衛生間上廁所。20分鐘後,男青年杜某和女青年王某先後走出衛生間。緊接着,男青年杜某向女青年發了2000塊錢紅包,女青年沒有點收款。

第二天,女青年向公安機關提出自己在KTV房間內遭到強姦的事實,要求公安機關追究男青年杜某的強姦罪刑事責任。

二、法律爭議

此類案件在生活中經常發生。KTV包房內的洗手間,成爲衆多x交易、強姦案件中,x行爲發生的場所。男青年和女青年都喝醉酒了,兩人不知怎麼地就一起出現在包房內的洗手間,兩人還在裡面發生了關係。發生關係過程中,沒有人聽到呼救的聲音,女青年也沒有明顯反抗造成的傷痕,而兩人出來之後,雙方都沒有異常表現,女青年也沒有向其他人訴說她倆發生關係的事情。

事後,對於這一段關係,究竟是強姦還是自願的x交易,雙方各執一詞。那麼,這種情況下,強姦罪如何認定呢?能認定嗎?

三、辯護觀點

男青年認爲,當時他喝醉酒了,看到女青年長得非常好看,就走過去,把女青年拉到洗手間,向她表白,表示想要和她交往,發展男女朋友關係。當時女青年笑了笑,羞澀地點頭了,於是,男青年就鎖上衛生間的門,上去親吻、撫摸、摟抱女青年,緊接着在衛生內發生了關係。整個過程都是兩人非常自願、配合的情況下發生的。

事後,他想給女青年買點禮物,作爲確定男女關係的禮物。但是一時半會又想不到,爲了表示心意,就在KTV房間裡,用手機轉了2000塊紅包給女青年。因此,男青年認爲,他們倆發生的關係,並不是強姦。

四、法律分析

此類案件爭議焦點在於,男青年和女青年在KTV包間衛生間裡發生的關係,是x交易還是強姦?還是男女朋友之間的一時激情?這不能光看其中一方的口述,應當綜合全案其他證據。

首先,調查發現,女青年已經有一個相處多年的男朋友,兩人準備下個月結婚了。因此,男青年認爲兩人同意發展男女朋友關係,顯然不符合常理。

其次,沒有使用暴力,就意味着不是強姦嗎?顯然不是。雖然男青年沒有使用暴力,女青年也沒有明顯傷痕,但這並不意味着女青年就同意發生關係。

最後,強姦還是自願,關鍵看關係的發生是否違背被害女青年的意志。本案中,被害女青年處於嚴重醉酒斷片狀態,完全不具備x防衛能力。在這種情況下,男青年把她拉到衛生間,與之發生關係,應當評價爲強姦罪。

最終,法院判決男青年強姦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