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四大罪不法所得9371萬 檢方全要追徵、追繳
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佔案、挪用衆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總計不法所得金額高達9371萬餘元。記者林俊良/攝影
民衆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涉貪污遭臺北地檢署起訴求重刑,北檢指出,柯共涉四大犯罪部分,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佔案、挪用衆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總計不法所得金額高達9371萬餘元。
北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分別威京集團沈慶京收賄210萬元、1500萬元,合計1710萬元。
政治獻金侵佔案中,柯文哲涉犯刑法背信、公益侵佔政治獻金罪,侵佔金主捐贈給民衆黨的3筆政治獻金共600萬元;另與大帳房李文宗、木可負責人李文娟兄妹共同侵佔政治獻金6234萬6790元。
另外,柯文哲與李文宗涉嫌挪用衆望基金會款項827萬1095元,涉違反刑法背信罪,合計柯文哲與相關共犯不法所得爲9371萬7885元,檢察官對於相關犯罪所得,已全數向法院聲請宣告追徵、追繳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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