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廠技術員看上冰果店美眉 約喝酒帶回家裡掐脖性侵

新竹一名19歲女子遭經常來家裡東西甘男約會強暴。(示意圖/翻攝自網路/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縣24歲甘姓男子已婚,在科技廠擔任技術員,因爲經常到一家冰果消費,與老闆的19歲女兒熟識,進而在2014年9月邀約她出遊喝酒,酒後帶回住處強制性交得逞,事後遭到提告,在賠償30萬元達成和解後,被新竹地院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

判決指出,被害人案發當天與甘男到廟前廣場喝酒,兩人聊到晚上10時,甘男約她到其住處看看,她沒想太多就答應,不料她進屋後便遭推倒在牀,即使哭喊「不要」,仍被對方掐住脖子性侵得逞。

甘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沒有狡辯,稱自己一時衝動,拿出30萬元賠償金與被害人和解。法官審酌他犯後態度良好,判他1年10月,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不得對外講述案情,並須遠離被害人住所工作場所100公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