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遭吊照2年!小黃運將抗罰哭喊「經濟陷困境」 法官19字勸:找別的工作
▲計程車司機酒駕發生車禍遭吊扣駕照24個月,以經濟陷困境向法院聲請撤銷處分,日前被法官駁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臺北一名林姓計程車司機於去年12月間因酒駕發生車禍,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5月25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吊扣其駕照24個月。然而,林男不服結果,主張全家生計均仰賴於他,若吊扣執照全家將陷入困境,向法院聲請撤銷處分。對此,臺北地院審理後,以「林男可找其他工作,解決經濟問題」爲由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12月2日上午行經中華路二段、寧波西街時發生車禍,警方測得林男酒精濃度爲每公升0.53毫克,遂開單舉發,而經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後,林男遭裁處吊扣駕駛執照24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林男不服結果,主張自己領有殘障手冊,且爲低收入戶,全家生計均仰賴他一人,若被吊扣駕照24個月,將使家中陷入絕境,希望法院能撤銷原處分。
北市交通裁決所抗辯,林男是領有合格駕駛執照的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上路時,本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相關規定,卻喝酒開車,還與他車發生交通事故,顯然罔顧其他用路人及車輛之安全,更危害交通秩序,因此原處分裁處無誤。
法官認爲,林男身爲職業駕駛人,比一般駕駛人更具備高之駕駛品德,職業駕駛人若因酒後駕駛,不只危及他人及自己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亦妨害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原處分裁決並無失衡,另外,原處分雖導致林男短期內無法駕車營生,然而,林男所造成生活或經濟之影響,僅限於駕駛車輛方面,「林男尚可尋求其他替代方案,以解決營生問題。」對此,臺北地院審理後,以林男無理由訴請撤銷原處分,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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