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競速撞死單親爸遭判7年2月 企圖搶警員槍再遭判刑

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駕競速狂飆,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李還對處理員警咆哮作勢奪槍,大腿遭開2槍制伏。(本報資料照片)

23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後無照駕駛、競速狂飆撞死24歲王姓單親 父親,臺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參審後,日前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 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7年2月,可上訴。李酒駕肇事後,企圖奪取員警手上的配槍另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11時到隔天凌晨,先後在夜店與酒店喝酒後,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85毫克,喝得爛醉的李男 無照駕駛,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駕駛王男致死,員警到場李男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 腿連開2槍制伏。

本案起訴後,成爲北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3名職業法官及6名 國民法官組合議庭審理後,判處7年2月徒刑。他另遭起訴妨害公務執行罪部分,北院審酌他因酒後未能控制情緒,率爾妨害執行職務之員警,藐視國家公權力,判處拘役50天。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