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只能活在謊言中…21歲警被撞死後器捐 基層憤慨說出「悲劇發生的真相」
新北市樹林派出所21歲年輕警員楊庭豪日前遭無照少年高速側撞,送醫後被判定腦死,最後器捐遺愛人間,網友對該案件的討論可分出三大重點:少年無照上路害人喪命的可惡、楊員沒有保持防衛性駕駛,死了但也有錯、國外的制度及裝備更能保護警民的命。但其實基層警都知道,討論方向根本錯了!
探討警員應該防衛性駕駛,就跟「應考上駕照後再騎車」一樣,講了等於沒講,這些觀念誰不知道?應該是探討,爲什麼執勤的警察會有難以遵守防衛性駕駛的壓力?
▼楊庭豪才從警不到一年,剛起步的「人民保母」生涯因爲車禍就此畫下句點。(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維持好形象
首先,「打架」案件在新北是被「極度看重」的列管案件,更關係到上頭長官(分局長甚至警局長)的官位是否保得住,發生打架就一定要派員限時內衝到現場處理並壓制,才能顯現出長官派令英明、守護居民不遺餘力的形象,避免被政府官員挑剔治安差甚至拔官,步上前一陣子高雄、臺南警局長倒臺的後塵。
不少基層只能無奈承受着「爲長官保位」的責任,冷眼看着長官高升,未來會有下一個長官繼續把他們當跳板踩。更有基層PO文痛批,「警察當到只能活在謊言跟升官兩件事裡,真的可憐。」
基層表示,警鳴器都是掛車後方,看到網友檢討說要前後都掛,其實沒有差,太多因素會導致「沒聽到」,現在汽車隔音越做越好,或騎車戴個耳機,警鳴聲真的很難穿透。但警鳴在我們耳邊一直叫,再加上勤指中心又會一直喊,「請儘速派員到場」甚至打電話到派出所催促,「某某某出發了沒?」等等,如果沒在5分鐘內殺到現場,開會週報所長會被檢討,我們就準備倒楣,誰敢慢慢騎?
▲楊庭豪2日凌晨騎着警用機車執行勤務,不料遭無照少年撞飛。(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有副所長表示,「我過路口也沒有減速過,因爲只要喊『快打部隊』,不管是線上巡邏警力或是支援警力,心理壓力都會很大,因爲要衝到現場回報無線電跟勤指中心說自己到崗了,而勤指中心會記錄每一次你到現場的時間,如果到場的時間太久,將是被檢討的焦點,那個學弟(楊庭豪)很年輕、有衝勁,唉…」
▲楊庭豪捐出5器官3組織遺愛人間,同事爲他致上最高敬意。(圖/記者陳以升攝)
基層解釋,「的確,騎車本應維持防衛性駕駛,但基層警力會這麼拼命衝,除了一部分是責任感,還有來自高層長官的壓力。最應該檢討的,不僅僅是裝備還是駕駛方式,而是基層被利用爲上頭保住官位的工具,所以被逼着冒險衝第一線,以維持治安良好的假象!哪裡沒有打架?哪裡不會開槍?如果長官爲了『形象』及『升官路』,對基層的態度、壓力不變,只會有更多的楊庭豪犧牲。」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對於基層抱怨要衝第一線的限時壓力,其實現在沒有明文規定要幾分鐘到現場,但的確會做紀錄,主要只是希望鼓勵同仁儘快趕到現場,不會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