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條例已送行政院 政院:研議合法合憲救濟管道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在今年1月三讀通過,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警眷關懷協會理事長遊毓蘭爆料,行政院今(27日)院會本來要針對該案提覆議。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政院是在3月24日收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一案,現在還在持續研議合法合憲的救濟管道。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在今年1月三讀通過,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15年者,替代率爲43.25%,最高增至36年,爲80%。

李來希今在臉書表示,一如預期,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1月7日立法院通過之後,迄今仍躺在行政院,今天才要召開院會討論,將依照憲政程序提出覆議,等立法院院會通過後再提請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裁決,是否合憲未可知,違反平等原則是法案的罩門,未來能否實施尚在未定之天。

遊毓蘭則說,今天的行政院會將對攸關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提出覆議,即使明知這個覆議會被國會多數民意否決,他們還是要送、而且還會送釋憲。她直言,這早就是柯建銘的劇本,民進黨執政後強推不公不義的年改,把性質特殊的警消強強一般化,然後誇誇大言說會改善現職警消的待遇、環境、條件,並且分化現職與退休警消。

對此,李慧芝說,針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行政院是在3月24日收到案子,現在還在持續研議合法合憲的救濟管道;行政院會的議程是昨天下午才正式公開,不清楚消息來源。至於是否加開院會?李說,還在持續研議合法合憲救濟方式,有做出決定的話一定會對外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