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建案銷售仍未達標 遠雄人壽再挨罰200萬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翻攝直播畫面

金管會公佈最新裁罰案,指出遠雄人壽投資興建位於新莊都心的「遠雄國匯」建案,因銷售進度不如預期,2年前經裁罰迄今仍違反保險法「不動產投資需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規定,對此加重裁罰200萬元,並要求剩餘的100戶及146個車位應在1年半內處分或出清。

爲避免壽險業挾豐厚資金養地囤房,保險法第146-2條第1項規定,保險業對於不動產投資應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爲限。依金管會目前規定,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需在2年內即時應用,最低年化收益率門檻爲2.345%。

「遠雄國匯」位於桃園機場捷運A4新莊副都心站旁,於2017年10月完工,共有200戶及277個車位。由於截至2019年6月仍有167戶、236個車位未處分或出租,違反保險法不動產投資規定,當時已遭金管會裁罰100萬元、並限期1年內處分或出租。

然而,「遠雄國匯」遭裁罰後處分進度仍不如預期,截至去年底仍有100戶、146個車位尚未處分或出租,仍違反保險法不動產投資規定,因此此次遭金管會二度裁罰,加重裁罰200萬元、並要求至明年底前完成處分或出租。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表示,對於「遠雄國匯」處分進度不如預期,遠雄人壽表示主因該案屬於大坪商品,商品規畫與目前市場需求性不完全吻合,且疫情使得看屋客戶減少。此次給予較長的1年半期限,是依據遠雄人壽提出的改善計劃、並斟酌過去改善進度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