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無號誌路口「2車相撞」 4人受傷送醫...1人意識模糊

▲▼金門縣金湖鎮南機路與三多路口6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2輛自小客車碰撞的事故,消防人員獲報前往現場救援。(圖/林名揚翻攝)

記者林名揚、吳世龍/金門報導

金門縣金城鎮一處路口今天(6日)上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盧姓女子駕駛黑色汽車,沿三多路由三谿橋往環島東路四段方向直行,與林姓女子所駕駛的橙黃色汽車,沿南機路由環島東路五段往建華方向直行,兩車於三多路與南機路口發生碰撞。車禍造成雙方車輛毀損,共4人頭部及手部多處挫傷送醫。雙方駕駛人均無酒駕,車禍肇事責任由警方調查中。

金門縣消防局6日上午11時5分許,接獲民衆報案,指出位在金城鎮三多路與南機路口發生一起重大車禍。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後,發現現場爲兩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經救護人員查看回報,共計4名傷者,其中1人意識模糊,由消防人員協助脫困送醫,其餘3名傷者後續送往金門醫院治療。

金湖分局提醒用路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規定,行至無號誌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另外,道路上有設置倒三角形紅色之「讓路標誌」、八角形紅色之「停車再開標誌」,或劃設「讓路線」或「停」標字,或設置閃光紅燈號誌時,均表示該道路爲支線道,支線道的車輛行駛至路口,負有暫停讓行駛於幹線道車先行之義務。否則可依道交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處以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