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呼籲公司股東會紀念品儘量延後發放
爲避免羣聚風險,金管會呼籲,公司若純粹提供股東(含電子投票之股東)領取紀念品者,儘量延後到疫情趨緩時再另行發放。若有個別因素考量,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場所或委託書徵求場所之防疫措施,應配合防疫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發放或徵求場所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相關防疫規範辦理。
爲避免召開「實體股東會」可能之羣聚風險,金管會前報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覈定,於110年5月20日公告所有公開發行公司自110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並依據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原訂股東會相關股務作業前置程序,例如寄發開會通知書、委託書徵求作業及電子投票等作業,仍按照原規定期間進行到原訂股東會開會日前1日。
股東會紀念品之發放爲公司自治事項,爲降低股東領取紀念品可能造成羣聚的風險,金管會已督導集保公司於110年5月28日透過視訊會議宣導上市(櫃)自辦股務及股務代理機構,延後或分散股東會紀念品發放之日期,並請確實落實做好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