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吻辯稱玩「大冒險」受罰 人妻與小王挨告!下場出爐

黃男控告妻與髮廊同事廖男交往,兩人在2022年8月間2度在KTV包廂內接吻、摟抱,提告向兩人連帶求償。法官判賠15萬元,可上訴 。(本報資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黃男控告妻與髮廊同事廖男交往,兩人在2022年8月間2度在KTV包廂接吻又摟抱等親密動作,廖還曾將黃妻帶回住處過夜1次,提告向兩人連帶求償。廖辯稱,因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受罰才親嘴,否認過夜及其他親密動作,法官不採信,判賠15萬元,可上訴 。

黃男夫妻2021年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黃指控妻與髮廊工作室同事廖男交往,兩人2022年8月28日晚間等2度與友人到KTV唱歌,竟在包廂內牽手、擁抱、接吻;廖在同年9月6日凌晨還帶黃妻回住處過夜,黃妻隔天凌晨在KTV唱歌,與廖互傳含「愛你」文字、愛心圖樣等貼圖,黃當天還在電影院撞見兩人。

黃提出與妻的對話錄音,黃妻坦承與廖有男女朋友關係,至少發生過2次親嘴及1次摟抱,曾在廁所親嘴被友人發現,她因不想回家曾到廖住處過夜1次。

廖否認與黃妻交往,並辯稱,兩人並未一起過夜,在KTV也無牽手等親密動作,兩人因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被處罰親嘴;至於互傳貼圖及對話,僅是朋友間情誼表現。

廖及黃妻友人作證,兩人有次在同事聚會時,玩遊戲受處罰接吻,此外,無其他親密動作,但卻無法確定聚會日期,法官認爲不可認定。

法官認爲,廖與黃妻親嘴,摟抱及過夜等舉動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朋友關係,無論有無交往,都足以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配偶之身分法益。

此外,在現代社會,異性朋友間傳送含有「愛你」文字、愛心圖樣等貼圖及接送等行爲,不屬於不法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法官認爲請求連帶賠償以30萬元爲適當,廖與黃妻平均分擔義務,判廖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