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2年老婆「被送走」 夫苦等20年心碎離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輝(化名)與中國籍妻子小玲(化名)結婚不到2年,對方就因爲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被遣送出境,夫妻倆分開長達20年,期間沒有聯繫,他這才終於放棄等待,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日前獲得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裁定準許。
▲阿輝與小玲結婚不到2年,小玲就被遣送出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02年間在中國與小玲結婚,婚後1個月2人回到臺灣同住,沒想到小玲在2004年間被遣送出境,至今未再來臺,後來也沒有跟他聯絡,他認爲自己遭到小玲惡意遺棄,實際上也已經沒有繼續經營這段婚姻關係的可能,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而小玲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表示,經內政部移民署確認,小玲確實在2004年間因爲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被遣送出境,之後沒有再度入境或申請來臺的紀錄。
法官指出,阿輝與小玲結婚不到2年,小玲就被遣送出境,夫妻倆已經有20年沒有共同生活,雙方至今也都沒有聯繫,顯然2人都已經無意繼續經營這段婚姻關係,考量到阿輝並非唯一有責配偶,最終裁定準許他的請求,判準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