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認定華藝公司有6缺失 將由相關部會依權責查處

教育部認定華藝公司有6缺失。(林志成攝)

我國博碩士學位論文資料業者華藝公司配合大陸政治審查竄考內容,教育部今天表示,經跨部會專案小組討論,華藝公司有授權不明確、人格權保護疑義等6大問題,將由相關部會依權責法令進一步查處。

華藝公司和大陸資料庫業者合作,收錄臺灣學生的碩博士論文,但其中將涉及主權文字國家」、「國立」改掉或刪除,例如「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改爲「臺灣奈米元件實驗室」,「國家實驗研究院」成了「臺灣實驗研究院」,「國立臺灣大學」改成「臺灣大學」。

教育部近日邀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大陸委員會政府部門,討論華藝是否有違法疑慮,最後認定,從外界檢舉資料、部會掌握事證、華藝公司說明來看,認華藝公司在運用我國學術論文及公司運作上,尚有不清楚、不合理之處。

教育部表示,華藝公司有6大問題,包括授權不明確、人格權保護疑義、未查資料遭中國修改、電子資料傳輸疑義、學校回饋金不清楚、資金來源待說明等,將由相關部會依權責法令進一步查處。

教育部說,學生、學者均是論文人格權所有人,學校或授權機構若任意修改,可能造成作者人格權受損。教育部檢視後發現,有許多案例均有人格權遭侵權的疑慮,但論文當事人必須自行提出,然後找授權對象處理。教育部未來將提供大學與民間業者的合約範本,以讓論文授權制度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