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院生遭虐死 監察院糾正衛福部、苗縣府
針對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去年7月發生員工涉嫌虐待毆打自閉症院生致死案,監委王美玉(左起)、王幼玲、葉大華21日公佈調查報告,糾正苗栗縣政府、衛生福利部。(張鎧乙攝)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日前發生虐待院生致死案,多位監委21日在監察院舉行記者會,糾正衛福部、苗栗縣政府,並促請法務部督導檢察機關妥善查明;衛福部就身障機構的退場機制、研修法令等檢討改進。
監委王幼玲、蘇麗瓊、葉大華、王美玉等人,昨日在監察院舉行記者會,針對德芳教養院去年7月29日發生3名工作人員私行拘禁、毆打李姓院生致死案件,提出調查報告。
王幼玲強調,德芳教養院評鑑成績不佳,苗栗縣政府的輔導改善措施流於形式,肇生本案有違失。衛福部主辦2014年機構評鑑及2015年複評,知悉德芳教養院諸多缺失,卻未加強監督力道,凸顯政府對身障安置機構的監督、查覈及評鑑機制嚴重失靈,監察院通過糾正苗縣府、衛福部。
宜蘭去年發生一起虐童案,沒有保母證照的曾姓女子,去年2月1日起,受僱全日照顧5歲蘇姓女童,但她卻與許姓丈夫多次對女童猛力拉扯頭髮、抓其雙腳使其倒立後搖晃、喝令趴在地上舔地板上穢物等,女童掙扎逃脫時,曾女還按住她膝蓋關節,讓丈夫毆打。
蘇姓女童長期受虐,去年3月5日口吐白沫不支倒地,經送醫救治後診斷受有頭部鈍傷等傷害,導致水腦症及意識改變,成爲重大難治的重傷害。因2人涉及共同凌虐蘇姓女童,致其重度身心障礙,宜蘭地院一審將曾女及許男各判刑9年、8年,並連帶賠償被害人2396萬元。
2人不服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昨日開庭,許男稱帶着2萬元要來賠償,但蘇母拒收痛斥2人,表示女兒被凌虐到右眼全盲、偏癱,許姓夫妻卻還互推責任,甚至辯稱只有輕輕打。庭末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