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女店長打官司「帶去開房3次」 已婚超商店員拒分手「我要跟我老婆說」
▲女店長一時意亂情迷,和林姓已婚男店員發生婚外情,想分手反遭林男威脅「跟我老婆說」。(圖/達志示意圖)
在便利商店工作的林姓男子明明已婚,卻以傳授訴訟經驗爲由,接近女店長,2人感情急速加溫,1個月內開了3次房間,女店長覺得良心不安,想斬斷畸戀,林男竟威脅繼續交往,否則「我要跟我老婆說,讓妳身敗名裂」,女店長執意分手,因此被林妻提告,17日遭臺北地檢署起訴妨害家庭罪,至於林男因獲得妻子原諒,處分不起訴。
據瞭解,這名對懊悔介入他人婚姻的女店長,在2019年間,因爲遇到僱傭糾紛而煩惱不已,林男得知後,誇口自己很有經驗,可以協助處理官司問題,還藉口傳授僱傭官司的技巧,親近女店長,30多歲的女店長因此對年紀相仿的林男好感度大增。
▲堅持斬斷畸戀的女店長,成爲這件妨害家庭官司中唯一被起訴的被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之後2人越走越近,在3、4月間,一連上汽車旅館開了3次房間,女店長在愛情和理性之間掙扎,決定要跟有婦之夫林男分手,沒想到林男竟拒絕,還威脅「我要跟我老婆說,讓妳身敗名裂」,女店長堅持不再聯絡,因此和林男一起被林妻控告通姦、相姦罪嫌。
林男在偵查期間,獲得妻子原諒撤告,因此被檢察官依法處分不起訴,至於女店長坦承自己因一時意亂情迷,介入他人婚姻,對林妻的指控毫無辯解,全部認罪,成爲這段畸戀中,唯一要面對刑事追訴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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