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媽炒房團」涉掛鉤銀行員詐2億 主嫌、2行員羈押禁見
炒房團體「江媽炒房團」涉嫌勾結銀行員,不法獲利約2億元。檢方近期發動二度搜索,聲押禁見主嫌、2行員獲准。(資料照)
炒房團體「江媽炒房團」去年被爆出聯合建商、代書,以「低頭期款、建商無息借款、2年房貸補助費」等詐術,詐騙2億元,新北地檢署14日指揮調查局、警方二度搜索,兵分15路搜索,帶回15名被告、3名證人,檢方復訊後,依僞造文書、銀行法等罪聲押禁見江姓主嫌、張姓和魏姓銀行獲准。
檢調發現,江姓男子、其妻子和韓姓友人2017年至2021年間,以投資房地產致富、小成本購屋等話術,籌組「江媽炒房團」,鼓勵學員以高槓杆方式,向銀行申貸,部分學員因無固定職業或財力,江媽炒房團便與行員勾結,讓行員配合僞造申貸戶職業。
行員明知申貸戶購屋價格不實,仍透過虛僞填載及不如實審覈等方式,包裝申貸戶資料,矇蔽銀行授信人員,讓學員獲得高額房貸,同時以虛僞的高額房價進行實價登錄,營造炒房團承包建商建案售出高價的假象,影響區域房價,江男等人也以此詐得2億元。
檢警調去年7月間執行第一波搜索,當時已聲押禁見江男獲准,並諭知韓男、劉姓建商和洪姓代書交保,但檢方持續分析證物、追查資料,發現有銀行員涉案,因此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組檢察官周懿君14日再度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新北市刑大等單位,搜索新光銀行中和分行、聯邦銀行北三重分行等4家分行和集團和洪姓代書倉庫等15個地點。
檢方訊後認爲,江男涉犯僞造文書、銀行法的詐貸罪,張姓銀行員和魏姓銀行員則涉犯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和銀行法的銀行職員對銀行背信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諭知1萬至20萬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