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食野生動物也是違法的!
“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之前缺乏法律知識,不知道撿食野生動物也是違法的。感謝檢察官給了我一次改錯的機會……”近日,在興安盟阿爾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完首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刑反向銜接案件後,案件當事人高某連聲道謝。
2023年12月3日中午,高某與妻子在駕車途中,撞到一隻黃羊,高某未向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撥打電話尋求幫助,也未對其進行救助,而是將黃羊拉回家,待黃羊死後準備食用。當地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以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將案件移送至阿爾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有關部門鑑定涉案黃羊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該院刑事檢察部門調查得知,犯罪嫌疑人高某是在開車途中過失撞傷黃羊致其死亡,主觀惡性較小,未造成重大社會危害,且案發後主動認罪認罰、上繳生態修復金,認罪悔罪態度良好,故認定其犯罪情節輕微,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檢察部門認爲,高某雖未受到刑事處罰,但應接受行政處罰,故按照行刑反向銜接相關規定,將案件移送至行政檢察部門辦理。
行政檢察部門檢察人員經調查瞭解,發現本案發生有着特殊的背景。2023年入冬後,受極寒天氣影響,大批黃羊從蒙古國跨境遷徙至阿爾山市,甚至有不少黃羊來到城市道路,引發多起道路機動車撞傷或撞死黃羊事故,高某也是在此期間撞死黃羊的。“這與蓄謀已久獵捕野生動物有本質區別,且高某如實供述案情,自願認罪認罰,並主動交付生態修復基金,對其違法行爲做出補救。”承辦檢察官說。對此,不久前該院召開了公開聽證會。經評議,聽證人員一致建議對高某不予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草原雲·正北方網記者 郝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