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偏鄉孕婦壓力 高市府補助原住民孕產檢及就醫交通費

爲了減輕偏鄉孕婦產檢及交通費的壓力,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向衛生福利部爭取160萬元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讓居住在距離市區較遠的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具原民獲得好「孕」補助。(高市衛生局提出/楊舒婷高雄傳真)

爲了減輕偏鄉孕婦產檢及交通費的壓力,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向衛生福利部爭取160萬元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讓居住在距離市區較遠的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具原民獲得好「孕」補助,補助內容包含產檢費及交通費,大大減輕偏鄉原民的負擔。

衛生局表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2年度在原民就醫交通補助共服務1628人次,較111年度增加355人,其中孕產婦產檢及生產就醫交通補助達192人次,佔總補助人次11.79%;較111年提高近2%的孕產婦補助人次增加定時產檢的意願。

衛生局說,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醫院距離達5至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新臺幣200元至1000元整,自110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擴大孕產婦產檢服務項目,將免費產檢次數調升至14次,另也可利用本府社會局的「好孕行得通」服務( https://gov.tw/1hV ),讓距離不再是偏鄉民衆到醫院就醫需要面對的挑戰,進而及早發現高風險孕產婦,降低新生兒風險。

除了孕產婦產檢生產外,補助對象爲具高雄市原住民身分及現居3區原民鄉親,補助項目包括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等項目的交通費,符合相關規定者都可以提出申請,讓居住本市的原民鄉親能生病及時就醫,減輕經濟負擔。

衛生局說明,補助條件需要符合住家離就診醫院或是入住長照機構之路程(單程)達20公里以上,補助金額以距離醫院公里數區分,每次補助新臺幣爲600元至1000元,申請次數每人每年最多10次爲限、每季則不超過3次爲限。

113年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申請期間爲即日起至經費使用完畢爲止,請符合資格就醫當事人或其家屬,持戶籍謄本及就醫繳費收據、轉診單、入住長照機構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等相關文件,於「就診日」3個月內至當地衛生所辦理,補助條件及各項相關申請資訊可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查詢( https://gov.tw/jWh ),或洽詢當地衛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