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行動不斷!中信證券分公司被“點名”

《電鰻財經》電鰻號 / 文

12月2日晚間,江蘇證監局發佈了一則令人矚目的公告:由於合規管理不到位,對中信證券分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這一決定不僅反映了監管機構對金融市場紀律的嚴格要求,也再次提醒了金融機構在運營中必須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警示函顯示,中信證券鎮江分公司對於個別客戶沒有履行賬戶使用實名制管理職責,沒有采取相應管理措施;對於員工管理不到位,未能嚴格規範工作人員執業行爲,違反了《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4號)第三條第三項、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以及《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第六條第四項的規定。

中信證券徐州建國西路證券營業部員工管理不到位,未能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員工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並且在知悉相關可能影響客戶權益的重大事件後沒有及時向我局報告,不符合《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9〕2號)第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3號)第六條第四項,以及《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66號)第十五條的規定。

對於上述問題,江蘇證監局依據相關金融法規決定對中信證券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事實上,這並非是今年來中信證券首次被監管層“點名”。此前,中信證券已多次因類似問題被各地證監局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如此高頻率的監管行動,無疑爲整個金融行業敲響了警鐘。

專家指出,合規管理應作爲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金融市場穩定和健康發展的基礎。金融機構應以此次事件爲鑑,全面提升合規管理水平,加強對員工的監督與培訓,從而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此次事件再次表明,無論機構大小,任何偏離合規軌道的行爲都將受到嚴肅處理。只有持續強化合規意識、完善內控機制,才能在日益複雜的金融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贏得投資者的信任和市場的尊重。

《電鰻財經》將繼續關注後續發展。

本文源自:電鰻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