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公務員「監控存款」5度詐騙 惡男判賠520萬元

張男夥同詐騙集團假冒公務員李女騙取金錢,南投地院判處張男賠償被害人520萬元。(圖/南投地方法院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桃園市民張男等人組成詐騙集團,假冒公務員身分,佯稱因調查案件,要監控存款,在前年2月間先後5次,向李姓女子詐騙520萬元得逞,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刑事部分張男被依詐欺罪判刑5年;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南投地院判處張男賠償被害人520萬元。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何男、洪男姚男詐團成員,在106年2月間假冒公務員身分,撥打電話向李女佯稱因調查案件,須將其名下存款領出供監,以「臺北地檢署監管收據」騙得李女信任,使李女上當。 被害人李女不疑有詐,從106年2月15日至同年3月1日,先後在桃園市平鎮區上海路靈骨塔民俗公園的涼亭處,先後交付車手共520萬元。騙局曝光後,被害人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承審法官認定,詐團成員張男所爲,造成被害人李女金錢損失,李女請求張男就她所受損害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法官認爲張應負損害賠償,判決張男賠償被害人新臺幣5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