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本週五定案 擬不普徵溫室氣體排放費

▲最新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概念圖。(圖/CR提供)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

國際海事組織(IMO)於4月7日至4月11日舉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83屆會議(MEPC 83)。驗船中心(CR)指出,本週會議預計定案航運業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經過前一週溫室氣體會間工作組(ISWG-GHG)的討論,鑑於普徵船舶溫室氣體排放費可能會對糧食安全以及發展中國家的出口貿易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等因素,考慮不普徵溫室氣體排放費。

IMO主要目標在於實質減少航運業溫室氣體排放而非在於徵費,因此最新草案移除普徵溫室氣體排放費的措施,而以更明確的減排標準及機制取代。

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預計於本週會議批准,2027年3月1日生效,並於202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爾後國際航線總噸位5000以上船舶,將要求每年所用燃料/能源的溫室氣體強度(GFI)不得超過IMO所給定的「直接合規年度GFI目標值」,並會逐年加嚴該值。

▲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執行示意圖。(圖/CR提供)

超標者須依兩級(Tier)分段級距標準,以每噸溫室氣體排放量繳納費用給IMO淨零基金,低度超標部分(Tier 1)計算費率較低(可能約50~150美金/tCO2eq),高度超標部分(Tier 2)則爲高費率(可能約305~600美金/tCO2eq)。基金將對上述所收到的經費回饋給使用「零/近零溫室氣體排放技術、燃料和/或能源(ZNZs)」的船舶。此外,亦將輔助航運業替代燃料/技術的發展。

爲協助我國航運各界即時瞭解國際上最新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趨勢,CR預計於4月12日發佈會議結論快報,同步摘要MEPC83會議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