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都未來臺共同生活 男子傻等了25年!終於斷婚

婚後都未來臺共同生活,男子傻等了25年,最終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1999年11月在四川結婚,但婚後小萱卻一直沒有來臺共同生活,而且未與阿國聯繫,迄今已逾25年,甚至,阿國連小萱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已逾3年,阿國不滿雙方僅徒具婚姻之名,卻無婚姻之實,婚姻已難以維持下去。爲此,阿國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法官依職權向移民署函詢結果,發現小萱在1999年12月經許可以探親事由來臺,但小萱卻並未入境,阿國也未再申請小萱來臺。而小萱經法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也未提出書狀答辯,堪信阿國之主張爲真實。

法官審酌,雙方婚後小萱未入境,迄今已逾25年未與阿國共同生活,現今也無彼此聯繫,顯見小萱對於婚姻已無維持及共同經營之意,依一般人之生活經驗,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堪認婚姻基礎已失,現僅存形式而無實質。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日阿國訴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