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無動力飛行運動自治條例送審 力拚年底公佈實施
花蓮去年底發生民衆搭乘飛行傘墜落死亡意外,花蓮縣政府清查發現縣內5家業者均無營業許可,全數遭勒令停業迄今。(羅亦晽攝)
花蓮去年底發生民衆搭乘飛行傘墜落死亡意外,花蓮縣政府清查發現縣內5家業者均無營業許可,火速勒令停業外,也爲此加速草擬自治條例,條文共有27條,將送縣議會定期大會審議,力拚年底公佈實施。
花蓮無動力飛行運動近年蓬勃發展,從事無動力飛行運動民衆與日俱增,教育處曾因2019年發生飛行傘墜落摔死人事故着手草擬自治條例,後因中央大幅修定輔導辦法暫緩,直到去年11月豐濱鄉發生墜傘事故震驚社會後,在縣議會要求下加速催生草案。
教育處參考體育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因地制宜擬定「花蓮縣無動力飛行運動自治條例」,草案共27條,內容囊括無動力飛行用詞定義、規定飛行場域設置與設備、進用人員、業者須取得許可內容及活動者應遵行事項、事故通報流程及調查結果處置、停歇業程序、裁罰內容及條件與廢止許可停止受理申請等。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18日在縣議會定期大會工作報告,說明「花蓮縣無動力飛行運動自治條例」擬定進度。(羅亦晽攝)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今天在縣議會定期大會工作報告指出,「花蓮縣無動力飛行運動自治條例」已草擬完畢,規範標準多依中央規定訂定,如距離、設施設備、專業人員要求等,且只會更嚴格,不可能放鬆,不過中央無規定罰則,因此參考宜蘭、屏東2縣自治條例訂出罰則。
她說,自治條例相關前置程序如說明會、預告草案等已完成,會在此次會期將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議,如順利通過,預計年底前可公佈實施。
翁書敏也提到目前縣內5家業者申請營業許可的進度,3家正進行經營許可審查作業、2家退回修正後就沒有繼續申請,教育處會持續關心、瞭解業者遇到的困難,以協助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