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誑代保管 飯店經理卷80萬禮金
花蓮一對新人在壽豐鄉5星級大飯店宴客收禮,禮金被員工以保管爲由,涉捲款逃逸,警方偵辦中。圖爲該飯店示意圖(業者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一對新人上個月29日在縣內某家5星飯店辦喜宴,收了100多萬元禮金,結完訂席費用後還剩約80餘萬元,飯店鄧姓經理聲稱協助把錢暫時放在飯店金庫內,未料新人要拿回錢卻找不到人,才發現鄧某涉捲款潛逃,因此馬上向警方報案。飯店11日發表聲明,表示已開除這名經理,將會先墊付款項給被害人,並依法追究鄧某法律責任並求償。
這對新人將受害經過PO上臉書社羣平臺,表示上月29日在壽豐鄉某5星大飯店辦婚宴,當天收了100多萬元的禮金後,結完與飯店的訂席費用還剩近80萬元禮金,但住宿的房間保險箱太小放不下,因此鄧姓經理建議先將禮金放到飯店財管室的金庫裡,要離開時再取出。
新人不疑有他,但2天后要退房時,正好是山陀兒颱風假第一天,鄧又推託財管放假,要等颱風假後才能拿,就這樣一連拖了10幾天,後來新人直接到飯店要求財管打開金庫,才發現裡面根本沒有剩下的禮金,鄧姓經理也不知所蹤。
吉安警分局表示獲報已展開調查,目前朝背信罪嫌偵辦。據瞭解鄧姓經理事後曾透過通訊軟體向同事坦承「犯了大錯、把禮金放在車上」等,之後就失聯避不見面。
飯店透過聲明迴應,表示會先將款項墊付給當事人,不會讓消費者權益受損,目前已開除鄧姓經理,後續會配合警方調查工作,不影響飯店營運及住客權益。
據瞭解,31歲的鄧姓經理在飯店工作1、2年,2019年從事殯葬禮儀服務業期間,也曾收取他人購買塔位的70餘萬元款項私自侵吞花用,因與被害人達成分期給付賠償協議,今年5月才被依侵佔罪判刑7個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