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遭潑漆案 主嫌盼法官公正審判
香港歌手何韻詩去年來臺參加反送中活動遭潑漆,「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等11人遭依公然侮辱、毀損、違反集遊法、強制罪起訴。臺北地院今開庭,胡只認公然侮辱及毀損,並要法官別受上面壓力,要公正審判,其餘被告則都否認犯罪。
何韻詩去年9月29日來臺參加「929臺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遭胡志偉潑紅漆,警方當場逮捕胡男及現場共犯樑太富,後續再追查出陳友達、廖榮華、祈禎禮、樑國華、樑國祥、邱翔琳、王順合、柯皓輝、李偉榤等9人名共犯。
檢警發現,他們大多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其中也有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員,一開始就策劃數個攻擊方案,甚至還分爲行動組、保護組、行動組、後勤等,因此將11人統統起訴。
北院今開庭,胡志偉僅承認公然侮辱、毀損,否認違反集遊法及強制罪,辯稱他並無施以強暴手段,未妨害何韻詩行使合法權利,潑漆只有侮辱故意,反對何以觀光名義參加政治活動,並非反對集會遊行。
庭後,胡志偉受訪表示,他們就是表達意見,認爲何韻詩以觀光名義來參加政治性活動是不適合的,沒有暴力手段,但承認確實有毀損、公然侮辱。
胡志偉說,他認爲檢察官辦案就是有政治力介入,一開始還說要用組織犯罪辦他,如果以法律角度來看,會有組織犯罪?他們希望法院公平審判,不要受到上面壓力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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