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韓運發被“雙開”

新京報訊 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海口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韓運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運發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爲謀求職務升遷,搞政治攀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重基層負擔;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搞“一言堂”;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財物;違反羣衆紀律,漠視羣衆利益,隨意決策亂作爲;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韓運發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崩塌,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慾膨脹,擅權妄爲,腐化墮落,六項紀律項項皆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爲政治投機、謀取私利的工具,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腐敗典型。韓運發的行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韓運發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海口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編輯 趙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