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准,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自2025年2月10日起實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告稱,自2025年2月1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
2025年2月1日,美國政府宣佈以芬太尼等問題爲由對所有中國輸美商品加徵10%關稅。美方單邊加徵關稅的做法嚴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僅無益於解決自身問題,也對中美正常經貿合作造成破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2月1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有關事項如下:
一、對煤炭、液化天然氣加徵15%關稅,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1。
二、對原油、農業機械、大排量汽車、皮卡加徵10%關稅,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2。
三、對原產於美國的附件所列進口商品,在現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分別加徵相應關稅,現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此次加徵的關稅不予減免。
2月4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佈公告,決定對鎢、碲、鉍、鉬、銦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出口經營者出口上述物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的相關規定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同步予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