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近期將開展《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工作

11月25日,國家統計局統計設計管理司司長徐榮華在“新修改《統計法》系列解讀”之三——《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不斷提高統計工作科學性》一文中談到,近期,要對照聯合國《所有經濟活動的國際行業標準分類》修訂情況,同步開展《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工作,及時將經濟社會發展中涌現的新活動新內容充實進來,更加全面準確反映國民經濟行業現狀。要基於新修訂行業標準,及時修訂數字經濟、“三新”經濟、海洋經濟、節能環保、文化產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派生類統計分類標準。要結合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探索研究未來產業、銀髮經濟、首發經濟、低空經濟、冰雪經濟等國家或部門統計標準,爲科學統計提供強有力的標準支撐。

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不斷提高統計工作科學性

——新修改《統計法》系列解讀之三

國家統計局統計設計管理司 徐榮華

《統計法》是科學有效組織統計工作、全面保障統計數據質量、切實發揮統計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重要作用的根本大法。自1983年頒佈,經1996年和2009年兩次修訂,有力推動了統計工作法治化水平,促進了統計事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再次修改,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篤信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動實踐,是適應以統計現代化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的迫切需要,統計部門要帶頭學習好、運用好、遵循好新修改《統計法》,不斷提高統計工作的科學性,以高質量統計數據服務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認真學習新修改《統計法》,進一步增強統計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統計法》明確規定,統計的基本任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爲保障統計基本任務的高質量完成,《統計法》第五條第一款進一步規定“國家加強統計科學研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健全科學合理的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將新經濟新領域納入統計調查範圍,並不斷改進統計調查方法,提高統計的科學性。”該規定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高度契合,將黨中央對統計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爲法律制度,對於確保統計工作始終沿着正確方向闊步前行意義重大。

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是開展統計工作的重要前提。沒有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就沒有統計數據。國家統計局高度重視統計標準工作,適時修訂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編制規則》等常用統計標準;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先後出臺《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分類》《節能環保清潔產業統計分類》等重要統計標準,積極構建《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鄉村振興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城市高質量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文化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生態保護補償統計指標體系》,爲確保統計如實反映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必要基礎。但就目前來看,還存在相關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制修訂不及時、反映高質量發展不充分等問題,必須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加大相關工作力度。

科學的調查方法和先進的數據採集手段直接關係到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和經濟性。《統計法》第十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蒐集、整理統計資料,應當以週期性普查爲基礎,以經常性抽樣調查爲主體,綜合運用全面調查、重點調查等方法,並充分利用行政記錄、社會大數據等資料。截至目前,我們已成功開展7次人口普查、5次經濟普查、3次農業普查,抽樣調查在政府統計中廣泛運用,行政記錄在健全統計單位名錄、彌補國民經濟覈算基礎數據缺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實事求是地講,我們目前無論是在統計調查方法上還是在調查手段上都有很大的改進優化空間。比如說,普查的基礎性作用發揮得不夠顯著,行政記錄共享和大數據統計應用還有一定障礙,數據採集的信息化程度也有待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必須高度重視,依法依規加以解決。

二、精準把握新修改《統計法》,與時俱進完善統計標準、優化統計指標、改進統計方法

一是依法健全科學合理的統計標準體系。統計標準是科學規範設定統計調查內容、統計調查對象的重要依據,是確保統計數據適用性、可比性的基本條件,必須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及時制定和修訂。近期,要對照聯合國《所有經濟活動的國際行業標準分類》修訂情況,同步開展《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工作,及時將經濟社會發展中涌現的新活動新內容充實進來,更加全面準確反映國民經濟行業現狀。要基於新修訂行業標準,及時修訂數字經濟、“三新”經濟、海洋經濟、節能環保、文化產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派生類統計分類標準。要結合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探索研究未來產業、銀髮經濟、首發經濟、低空經濟、冰雪經濟等國家或部門統計標準,爲科學統計提供強有力的標準支撐。

二是與時俱進完善統計指標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由國民經濟覈算統計指標體系、國民經濟行業統計指標體系、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統計指標體系、統計單位調查指標體系等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次的統計指標體系組成。其中,國民經濟覈算統計指標體系是“龍頭”,行業和重點領域統計指標體系是主體,統計單位調查指標體系是基礎。下一步,要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細化國有經濟增加值、服務業增加值、生態產品增加值等國內生產總值分組指標,健全完善碳排放覈算統計指標體系;持續優化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中國式現代化統計監測指標體系、鄉村振興和城市高質量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探索構建大食物監測統計指標體系、人口高質量發展和充分就業統計指標體系;以滿足宏觀、中觀統計指標體系需求爲重點,不斷優化統計單位調查指標體系。

三是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進統計調查方式方法。隨着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運用和深入滲透,數據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深化和拓展,所有可應用、可存儲的數字、文字、圖形、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都是數據。統計承擔採集數據、加工數據、分析數據的重要職責,在大數據時代面臨良好發展機遇,新修改《統計法》明確規定“推動現代信息技術與統計工作深度融合”“推動統計臺賬電子化、數字化、標準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共享機制,明確統計信息的共享範圍、標準和程序。”爲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進統計調查方式方法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我們要以貫徹新修改《統計法》爲契機,積極推進統計數字化轉型,深化大數據統計應用,加強普查、調查統籌協調,更加有效發揮抽樣調查主體功能作用,加快推進企業電子統計臺賬建設,早日建成科學高效的統計調查方法新體系。

三、嚴格遵守新修改《統計法》,持續加強新經濟新領域統計調查工作

一是逐步推廣經營主體活動發生地統計。我國統計覈算參照國際通行規則按基本單位在地原則進行。經濟普查全面採集法人、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數據;常規調查以法人單位爲主,同時採集部分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數據。根據現行《統計單位劃分及具體處理辦法》,常規調查原則上按“法人在地”開展,銀行、保險、電信、石油、鐵路、郵政、菸草、電力等重點行業的跨地區分支機構納入實際經營地統計,其他行業具有一定規模的跨省(區、市)分支機構經批准視同法人在地統計。由於非普查年份企業跨業經營及規模以下跨地區經營不能視同法人在地統計,可能導致一些經營主體從事的新經濟新領域活動不能充分反映。下一步,要在深入調研、全面試算的基礎上,以修訂《統計單位劃分及具體處理辦法》爲重要抓手,積極穩妥推動經營主體活動發生地統計改革,爲持續加強新經濟新領域統計調查工作提供標準支持。

二是進一步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監測制度》和《數字經濟統計監測制度》。爲及時反映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等新經濟新領域發展情況,國家統計局自2016年起制定實施《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監測制度》(以下簡稱“三新”統計制度),全面收集新興產業、新產品、新服務、高技術產業、科技企業孵化器、衆創空間、企業創新、電子商務、互聯網平臺、金融科技平臺、開發園區等14個方面的新經濟新領域發展情況數據。2023年制定實施《數字經濟統計監測制度》,重點收集各類經營主體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個方面的數據。就目前來看,“三新”統計制度覆蓋新經濟型領域還不夠,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相關要求相比尚有較大差距;數字經濟特別是產業數字化統計基礎還比較薄弱。下一步,要探索建立新質生產力、未來產業、低空經濟、銀髮經濟、首發經濟等新經濟統計,強化產業數字化統計基礎,全面加強新經濟新領域納統覆蓋。

三是組織開展企業組織結構調查。企業組織結構調查是收集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下屬單位相關信息的專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下屬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基本信息,以及主要產品、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狀況等相關數據。開展企業組織結構調查的主要目的是爲在地統計覈算提供詳實數據基礎,同時也能夠在保證應統盡統的前提下,儘量多的瞭解掌握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新活動新內容。目前世界上不少國家都依法開展企業組織結構調查,如加拿大統計局對大中型企業開展組織結構調查,美國普查局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公司開展類似於企業組織結構調查的企業所有人情況調查,歐盟統計局統一組織成員國開展企業集團組織結構調查。結合我國統計工作實際,開展企業組織結構調查具有很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們要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相關決策部署,加強產業活動單位統計基礎建設,優化總部和分支機構統計辦法,統籌安排企業組織結構調查各項工作,以高質量的統計覈算數據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