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數據標準體系2026年底建成
數據領域迎來國家標準。10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發佈關於印發《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的通知。爲“充分發揮標準在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等方面的規範和引領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標準委組織編制了《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指南》提出,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圍繞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數據管理、數據服務、訓練數據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數據確權、數據資源定價、企業數據範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訂30項以上數據領域基礎通用國家標準,形成一批標準應用示範案例,建成標準驗證和應用服務平臺,培育一批具備數據管理能力評估、數據評價、數據服務能力評估、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績效評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標準化服務機構。
《指南》明確,數據標準體系框架包含基礎通用、數據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流通、融合應用、安全保障等7個部分。
數據基礎設施方面,標準涉及存算設施中的數據算力設施、數據存儲設施,網絡設施中的5G網絡數據傳輸、光纖數據傳輸、衛星互聯網數據傳輸,此外還有流通利用設施。
數據流通方面,標準包括數據產品、數據確權、數據資源定價、數據流通交易。
融合應用方面,標準涉及工業製造、農業農村、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旅遊(文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服務、城市治理、綠色低碳。
安全保障方面,標準涉及數據基礎設施安全,數據要素市場安全,數據流通安全。
數據資源中的數據治理標準包括數據業務規劃、數據質量管理、數據調查盤點、數據資源登記;訓練數據集方面的標準包括訓練數據集採集處理、訓練數據集標註、訓練數據集合成。
在組織保障方面,將指導建立全國數據標準化技術組織,加快推進急用、急需數據標準制修訂工作,強化與有關標準化技術組織、行業、地方及相關社團組織之間的溝通協作、協調聯動,以標準化促進數據產業生態建設。同時還將完善標準試點政策配套,搭建數據標準化公共服務平臺,開展標準宣貫,選擇重點地方、行業先行先試,打造典型示範。探索推動數據產品第三方檢驗檢測,深化數據標準實施評價管理。
在人才培養方面,將打造標準配套的數據人才培訓課程,形成一批數據標準化專業人才。優化數據國際標準化專家隊伍,支持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強化國際交流。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