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迫遷青農 惹火彰化芳苑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鄉代會、農會共同發起拒光電、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說明會。記者林宛諭/攝影

彰化縣芳苑鄉昨天由鄉公所、鄉代會、農會共同發起「拒光電、護良田」的千人連署,鄉長林保玲說,國有財產署核發能源業者在五個村、共六百公頃國有農地蓋光電,造成農民無法承租農地耕作,等於迫遷青農,進而毀鄉滅村,如果放棄農地種電,「我們要怎麼跟祖先交代?」

芳苑鄉國有農地約一千一百公頃,集中在草湖地區,國產署核發光電開發同意函給五家能源業者,在廣達六百公頃農地種電,範圍內種植許多高價值高農作和畜牧業,養活數千農民。

主辦這項連署的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芳苑是全臺光電迫遷青農的縮影,之後在彰化或全臺恐有更多國有農田鋪滿光電板。鄉長林保玲則與鄉代會主席陳禮模、立委謝衣鳯及芳苑鄉農會總幹事謝介民帶領全鄉村長、代表、農民等組成自救會。

林保玲質疑「是不是要毀鄉滅村?」「爲什麼國家缺電,卻要芳苑鄉犧牲?」這些國有農地是芳苑鄉農業的蛋黃區,並非不利耕種,爲了光電,國產署已不讓農民繼續承租,農民租不到地,人口會外流,青年更回不來;種電後周遭溫度上升,影響農作物生長及居住環境,土地房屋價格肯定崩盤,地方堅決反對。

林保玲說,大家很擔心設光電區後的排水問題,芳苑有很多農田都是最天然的蓄洪池,光電區不僅會填上水泥、墊高土地,暴雨一來,就會以鄰爲壑,造成雞舍、豬舍淹大水,恐損失慘重。

剛退休的檢察官林在培也綁布條抗議,他說,退休後原本回家鄉務農過退休生活,家中三甲地有七分地是向國產署承租,現在業者要他們籤棄租同意書後,再分段發補償金,但不僅分段領的補償金不一定領得到,很多農民只想好好務農,不想領補償金。

農會總幹事謝介民認爲光電對芳苑的農業百害而無一利,國家缺電不能跟農民搶土地,況且種電廿年後可能是個難解的污染。

國產署:農民棄租才能開發

國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主任張能軒說,配合綠能開發政策,只要光電業者向國產署申請,由經濟部許可,就會提供開發意向書;但業者要先取得農民拋棄承租權後,才能開發光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