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男用瓦斯爐製作木炭烤肉 屋內煙霧瀰漫觸犯公共危險罪
士林地檢署起訴新北市汐止陳周姓男子公共危險罪。(資料照)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陳周姓男子,住在叔叔的房屋,去(2023)年起多次竊取放置在旁的不鏽鋼鐵門、鋁窗,今年3月竟在路邊空地點燃雜物,又在屋內廚房,將木材放在水壺內點火,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照竊盜、公共危險等罪起訴陳周男。
陳周男均否認竊盜,今年3月10日在汐止南興路的檳榔攤整理東西,旁邊有放一些雜物,有看到火,卻不知道爲何有火,8月25日凌晨,將山上撿來的櫻花木放進水壺內燒,乾燒後可以製作成木炭,再烤肉給自己吃。
檢察官依民衆報案,社區後山有人燃燒不明物體,發出異味,警方到場處理。另外在屋內製作木炭,導致屋內煙屋瀰漫,一度以爲瓦斯爐起火,警方到場驚見水壺內有樹枝,後方又緊鄰瓦斯桶,檢方日前偵結,認定陳周男子涉犯公共危險罪,依法起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