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頻道換照 被黨政軍條款卡死!交委會:再延4年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圖/記者林昱均攝)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交通委員會今天(30日)繼續討論有關購物頻道執照的衛星廣播法64條修正案,由於購物頻道目前受限於新制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規範,被有心的政治人士間接或直接投資,而面臨無法換照的困境。由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提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議將黨政軍適用情況自修正法案經由總統公佈後再延4年,等於購物頻道可繼續營運,4年內不需考慮黨政軍條款問題。目前已獲今天出席的委員一致通過,不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黨政軍條款的裁罰對象,處罰受投資企業而非投資人部分仍須正視之。
交通委員會今天討論該修正案,主因是根據2016年11月9日新通過的廣電三法規定,購物頻道必須申請執照才能繼續經營(原本電視購物臺免執照),但由於全數受限於黨政軍條款,也就是一旦有惡性的黨政軍投資人購買股份,就會被限定無法換照,目前各電視購物臺換照時面臨拿不到經營執照的窘境,15個購物頻道中,僅1家獲合法執照。
雖然目前交通委員會通過購物頻道4年內不受黨政軍條款拘束,可繼續延長營運,不過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這期間等於是空窗期,民衆的個資以及權益保護,NCC仍須加強監督。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今天代表NCC出席委員會時表示,針對空窗期部分,NCC也重視消費者權益跟個資保護,從購物頻道拿到許可前,都會一起來管理。至於黨政軍部分,翁柏宗也認同立委葉宜津所提的狀況,裁罰主題纔是問題,就是裁罰受投資的企業而非投資人,但NCC也希望溯及到黨政軍條款的原始精神,就是維護新聞自由跟獨立自主的精神;翁柏宗也指出,NCC委員會正努力做出詳細決議中。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也提案,目前頻道業者的主管機關爲NCC,但申請訴願,行政主管機關還是獨立的NCC,因此不如改爲直接打行政訴訟,也同樣獲今天交通委員會同意並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翁柏宗。(圖/記者林昱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