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爭議/政府喊設公司秘書防弊 學者陳志龍直呼沒有天理
經濟部提出的「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過行政院拍板後,去年12月29日排入立法院院會並交付審查,19日召開公聽會,面對各項爭議,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19日在ETtoday新聞雲直播節目「雲端最前線」現場,批評政府不該遇問題就丟給公司,直呼這樣沒有天理。
備受關注的《公司法》修法延宕多時,19日終於在立法院召開首場公聽會,但經濟委員會卻未邀七大工商團及會計師代表出席,引來質疑代表性不足問題,同時,目前送交經委會的版本就多達30案,內容可能會取消法人董事、公司秘書制、刪除委託書選舉董監事,以及最終實質受益人等議題,引發爭議。
其中,針對公司秘書制,陳志龍怒批,臺灣的問題即爲出事就設一堆東西,「現在又要設一個叫公司秘書,但問題到底怎麼解決?」
陳志龍說,問題其實在公司治理不好、不夠透明,但政府卻說公權力不介入,怒批公權力總是躲在後面,要公司自己管,但正確作法應當是公權力介入、應該要列管、知道真正股份的狀況,此舉纔是保障人民財產權。
對於《公司法》修法,陳志龍表示,「臺灣的公權力什麼都丟給公司,該介入的不介入,不能只是設一大堆東西進來,這樣沒有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