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從臺北市勞動局的恐龍裁決,看「法治」濫用
臺北市最近發生一起匪夷所思的勞資糾紛,一名銀行員在去年4月6日結婚,依法請了8天的婚假,婚假期滿隔日就辦離婚,隨即又去戶政事務所公證結婚,再請8天婚假後隨即離婚,37天內結婚四次、離婚三次。
銀行員爽度32天婚假,但是公司認爲只有第一次婚假爲真,只同意一次的支薪婚假,銀行員狀告臺北市勞動局,最終銀行向行政法院提起訴願。雖然訴願委員會認爲「本件原處分機關(臺北市勞動局)遽予認定訴願人(銀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3條等規定,難謂已盡查證責任」,但是臺北市勞動局不接受訴願委員會的裁決,仍然支持勞方,且判定銀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3條」、「違規事證明確」,命令銀行立即改善,訴處銀行罰金2萬元,公佈銀行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一起銀行員濫用勞基法婚假的事件,即使明顯違背結婚假期的立法本意,造成僱用公司管理困擾,甚至存在勞工詐欺與背信爭議的事件,在臺北市勞動局裁處的訴願決定書中,受害的銀行竟然變成加害者,令人瞠目結舌。
類似的事件不只發生在銀行,也出現在應該保家衛國、紀律嚴明的國軍部隊。一名已經有女友的軍事訓練役男,爲了賺取14天的婚假,竟然找了男性同袍「假結婚」,辦理同性婚姻登記,並且向部隊申請婚假,不過這個事件被家長得知後大感吃驚,向軍方求助才讓事件曝光,最後兩名役男解除婚姻登記,成了未遂案。國防部於事件告一段落後,藉由各種管道加強宣導,告誡官兵若以假結婚申請補助或規避兵役,不只涉及意圖免除職役和詐欺取財罪,且會遭到移送法辦,試圖阻止類似行爲再度發生。
兩起事件令人聯想到日前轟動全國的「鮭魚」改名事件,到3月19日爲止,全國有331人爲了吃免費鮭魚壽司,去戶政事務所將姓名更改爲「鮭魚」或同音字,熱潮之下,有新北市陳姓男子以「陳○○有震天龍砲變身○○○○○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與○○穩定交往中愛妳愛一生一世此生想帶妳一起吃鮭魚」共50字的長名創下全國紀錄。這331個改名爲鮭魚的國民,改名的真實目的,只是爲了賺取日本回轉壽司店的免費鮭魚壽司。
銀行員假離婚、兵役男假結婚、還有331個鮭魚人,當然只是當今社會中極少數的極端行爲,並不是社會普遍的現象,引人注目的點火點其實來自媒體效應,極端的奇特行爲在媒體聚焦、狂熱報導後被高度放大。331個改名鮭魚的都是民國87到92年出生,年齡集中在18到23歲的大學生,假離婚的銀行員與假結婚的役男也都是年輕世代,看似集體現象,但是如同臺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所說,「臺灣20至30歲人口約150萬人,改名鮭魚的人佔不過萬分之二」,着實不用大驚小怪,更無須無限上綱爲教改的失敗。
不過我們還是要深切思考,這些極端現象其實是世代價值觀集體轉變的訊號,在傳統文化視爲「終生價值」的婚姻、姓名、伴侶,即使在最困難的情況下,彼此也願意堅持來尋求轉機,但是年輕世代追逐自我、標榜與衆不同成爲主流價值觀,可以爲了幾天假期、一盤壽司這些稍縱即逝的「即時歡樂」,輕易放棄終生價值。我們培養出追求短線歡樂,不珍惜長線價值的世代,是否對社會穩定、企業永續等國家社會長期的課題造成根本傷害,的確是值得深思的憂慮。
在假離婚、假結婚、假更名這三起事件中,我們更看到年輕世代雖然獲得遠比上一輩更完整的「法治」教育,卻普遍存在公然玩弄法規的心態,只要符合形式上的規定,就可行使傷害基本價值的權力。銀行員假離婚事件,玩弄結婚與離婚的法令,也給同事與公司帶來明顯的傷害;假結婚的訓練役男,腦中顯然完全沒有保護國家與親人的基本信念;而爲了一盤鮭魚壽司更名的三百多名年輕人,跟前面兩者一樣,都把戶政事務所的公務人員當成玩弄的對象,也完全沒有浪費公帑、消耗社會資源等基本公民意識。
最令人憂心的則是臺北市勞動局的恐龍裁決,因爲這樣的裁決可能讓極端事件成爲通案。
結婚假期當然是勞動基準法明定的勞方權利,但是藉由假結婚騙取婚假、以及婚假期間薪資的行爲,明顯存在詐欺與背信的爭議,臺北市勞動局自限於表面的法律條文,完全無視行爲違背立法意旨、受僱者的義務、勞資關係等,而逕自處罰受害的企業,更凸顯勞動局視企業經營價值與誠信爲無物的心態。這樣的裁決實質癱瘓了訴願機制,如果爭議最終都只死守法條、罔顧事實,只是對照法條Copy+Paste的裁決書,那麼使用電腦App就可以完成,相關單位也沒有存在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