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資深巡佐狂追女毒蟲 濫權枉法遭判8年10月
高雄新興分局巡佐趙慶鋒涉嫌非法搜索毒犯住處,還3度邀約毒犯女友開房,違法亂紀。高雄地院28日判其8年10月。可上訴。(翻攝自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臉書/袁庭堯高雄傳真)
從警26年、47歲的高雄新興分局巡佐趙慶鋒,去年不但非法搜索毒犯住處,還3度邀約毒犯女友開房,違法亂紀。高雄地院28日依犯非法搜索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1年4月、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8年,不得罰金部分合並8年10月。可上訴。
趙遭羈押後已停職,目前仍在延押中。檢方表示,趙去年5月率隊到苓雅區查獲海洛因、一粒眠及安毒,但他遭指先入屋搜索、再要求嫌犯籤自願搜索同意書,並製作不實扣押筆錄。
趙當時進屋查緝,見洪姓嫌犯女友姿色頗佳,事後竟以追查共犯爲由私約她出門。趙對女方說「有我協助妳纔不用驗尿」,還載去暗巷撫摸猥褻,詢問是否願意約會。數日後,趙利用權限登入警政署系統,協助洪姓嫌犯女友查詢涉案資訊,事後趙又約對方去賓館猥褻,遭女方拒絕。
趙甚至會泄露警方查毒行動給洪姓嫌犯女友,藉此換取兩人約會的機會,但女子不斷拒絕約會,趙一氣之下前往女子租處嗆「因爲你一直放管(臺語爽約之意)」揚言教訓女子。
合議庭痛批,趙身爲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從警26年對社會治安仍有一定貢獻,得易科罰金部分判6月徒刑,其餘2罪不得罰金須執行8年10月,另宣告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