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假詐賭真強盜 洗劫賭場4人判刑

高雄1名林姓男子去年2月過年期間製造「詐賭騙局」洗劫地下賭場得手近300萬元,警方獲報後循線逮獲4人,並移送法辦,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結夥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10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林姓男子與友人串通搶賭場,他先派人到賭場玩天九牌,隨後再持槍闖入威嚇,同夥則按照計劃,趁大家驚慌時,將1支天牌混入原本牌堆,栽贓蔡姓場主詐賭,林男再以此逼迫蔡姓場主交出280萬元「給交代」,得手後一行人揚長而去;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林男共4人到案,一審高雄地院依結夥強盜罪各判他們有期徒刑8年至10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2月林男看準春節期間賭場有大量現金流動,竟串通好友搶賭場,他先請黃男帶2名友人到高雄小港區地下賭場玩天九牌,3人入場後不久,林嫌再持衝鋒槍、手槍等兇器入場,並大喊「賭場詐賭」,要求蔡姓場主給交代。

由於林男突然持槍入場,引起場內一陣混亂,黃男等同夥趁沒人注意時,在天九牌中多放1支天牌,栽贓蔡姓場主詐賭,隨後現場清點牌支時,場上確實多了1支天牌。

此時林男立刻大聲叫嚷要蔡姓場主拿出300萬元賠償,蔡姓場主還來不及反應,情急之下只好蒐羅賭場內所有現金,並向在場賭客借錢湊出280萬元,林男一夥人得手後便揚長而去。

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循線逮到林男共4人到案,全案移送偵辦,高雄地院審理時,林男等人坦承部分犯行,但有其中1人供述自己是去賭場處理債務糾紛案,否認搶劫。不過,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爲林男與同夥屬於事先預謀犯案,依涉犯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各判4人有期徒刑8年至10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