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恐成災!專家呼籲以全災害概念納入災害防救法
爲強化災害防救功能,我國訂有「災害防救法」,但並未納入「高溫」。(林良齊攝)
爲強化災害防救功能,我國訂有「災害防救法」,但並未納入「高溫」,「相較地震而言,全世界因爲高溫更多人死亡」,有學者表示,高溫傷害像是溫水煮青蛙,若要防止災害除了不應只有後端的多喝水、補充電解質,更應從前端的國土規劃、都市設計來做,且更要用「全災害」概念來看,而不是由單一部會來處理。
近日高溫頻傳,天氣風險公司經理李知航說,以過去30年資料來看,臺北、臺中及臺南年均溫提高約1.5度,以大於36度的高溫日數來看,臺北2020年達60天,以TCCIP(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臺計劃)資料長期趨勢更會越來越熱,無論是達成巴黎公約情境與否,溫度皆會上升。
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價巨表示,高溫熱浪死亡族羣多爲勞動者或特殊需求民衆,而如臺灣等島國受到氣候變遷影響更大,不應只是從末端的多喝水防止,應從前端的都市規劃、都市設計做起,如留出風廊、綠地等,除此之外,更要用「全災害概念」來看待,而不只是由單一部會來處理,目前高溫已爲災害等級、未來會走到耗竭,希望不要走到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