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警官將戴瑋姍「塑膠提袋」當嘔吐袋丟了!警政署:記過懲處
警政署。(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民進黨議員戴瑋姍日前與友人前往北市一間餐廳餐敘,離開時不慎將自己的袋子遺留在位子上,經查後發現被同桌的警政署3線2星資訊室副主任帶走,但是副主任否認,直到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袋子被當時已略有醉意的副主任拿走,且被當成嘔吐袋丟棄。戴瑋姍憤而提告侵佔遺失物、竊盜、毀損等罪,目前中正一分局接手處理案件,副主任也已到案說明。對此,警政署表示,王姓副主任在外行爲不檢,影響警譽,記過懲處,並伺機調整職務。
警政署表示,本案經初步調查,王姓副主任於餐會結束時,由該餐廳人員交付打包菜餚及戴姓議員遺留物品,惟王副主任不勝酒力,搭乘捷運返家途中,隨意當成廢棄物丟棄,事後深感後悔,多次向議員表示歉意並願意和解賠償,惟戴姓議員已委託服務處人員至派出所提出刑事告訴。
警政署指出,本署署長上任迄今,多次向各警察機關強調風紀是警察機關的命脈,員警應嚴守行政中立、謹言慎行,並恪遵警察風紀要求,有關本案員警酒後失序行爲,絕不徇私護短,並強調幹部應以身作則,隨時注意在外言行,以爲表率,避免傷害警察形象,以維護警察優良風紀。
警政署強調,本案員警酒後涉嫌侵佔遺失物、毀損等罪嫌,警政署已責飭轄區分局全力調查,如有違法犯紀,決不寬貸,有關王姓副主任在外行爲不檢,影響警譽,記過懲處,並伺機調整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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