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街2計程車相撞 翻車衝騎樓驚險畫面曝光
陳車被撞直接衝入騎樓。(警方提供)
57歲陳姓運將日前深夜開車行經福州街、牯嶺街口時,因未注意周遭車況,與55歲江男駕駛的計程車撞上,陳車當場翻覆滑行,直接衝入路旁騎樓,所幸當時已是凌晨3時,路邊沒有行人及其他車輛,警方到場後將衆人送醫並釐清事發原因。
中正二警方指出,江車沿福州街西向東,陳車沿牯嶺街北往南、凌晨3時許江車經過口時,陳車右邊直前撞上江車,陳的車子當場翻覆,並直接衝入路旁民宅內的騎樓。
警方到場調查,發現兩人酒測值均爲0,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事故發生時,牯嶺街號誌爲閃紅燈,福州街號誌爲閃黃燈,兩車行經路口時疑似未依規定禮讓釀成翻車事故,所幸當時是深夜凌晨,未波及路邊民宅及其他用路人。陳男與另一輛計程車附載62歲女乘客四肢擦挫傷,無生命危險。
警方表示,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規定:閃光黃燈表示『警告』,爲幹道,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爲支道。」此案江車因禮讓陳的車,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處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
中正二分局呼籲駕駛人只要行經路口,就應減速慢行,並對於無號誌路口路權應有所認識。若違反路權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除了要負較高肇事責任,後續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