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遭法院強制執行 江宏傑律師曝1難處
福原愛遭法院強制執行。(圖/中時資料照)
近期江宏傑與福原愛的官司目前有了新進展,江宏傑委任的日本律師大淵愛子向媒體證實,東京法院於8月2日已經認定了江宏傑方的強制執行,雖然他曾在國際記者會上喊話不希望走到強制執行的地步,但是江宏傑方還是認爲福原愛服從法院命令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據日媒《週刊文春》報導,事件的起因是福原愛逾期沒有履行離婚後的義務,與江宏傑在日本法院打官司一年,東京家事法院於7月20日判福原愛具有緊急性的保全命令。然而江宏傑方面認爲,福原愛服從法院命令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8月2日東京法院已經認定。
事實上,強制執行分成「間接」、「直接」兩階段,間接執行是指若沒有依照法院履行,就會產生罰金並催促履行。如果依舊沒有履行,就會變成直接強制,由法院的執行官出面執行法院判決的結果。
對於福原愛強硬的態度,大淵愛子表示「這件事因爲幾個要素考量,間接強制的可能性很低,因此請求強制執行,東京家事法院已經認定這樣的形式」,然而強制執行依舊有難度,因爲目前無法得知福原愛的住處因此無法執行,所以希望對方遵守法院的決定。有關是否刑事告訴,她迴應媒體正在討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