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區塊開發選商 沃旭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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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作業於30日傍晚6點截止。最終統計,共有CIP、上緯新能源SRE、天豐、臺亞、JERA及Corio、北陸等開發團隊,遞出11個風場申請案,將爭奪2026年及2027年兩年的3GW裝置容量,選商結果最快將在11月底公佈。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申請案中,過去參與離岸風電態度相當積極的沃旭能源並未參與,該公司30日晚間併發出聲明,確認不會參與本次區塊開發選商,爲選商作業投下震撼彈。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古沛明(Per Mejnert Kristensen)表示,身爲有經驗的離岸風場業者,沃旭能源必須整體評估當前競標規則所設的限制,加上高通貨膨脹以及不斷提高的利率,竭盡全力後做出不參與的結論,並認爲現階段無法使風場專案具可投資性。
古沛明進一步說,臺灣仍是沃旭集團的重要策略市場之一,對沃旭來說,此次不投標是相當困難的決定。未來數十年,仍希望持續在臺灣開發、建造、擁有和運維離岸風場。沃旭將與主管機關針對未來競標的架構條件溝通,並與主要供應商及策略夥伴,討論後續計劃。
本次選商作業前,共有九家開發商通過環評初審,或上一階段政策性環評,不過,最終沃旭決定不參與選商,因此沃旭旗下的沃能一、沃能二、旭風二、旭風三、大彰化東北等五個風場要等下期選商作業。RWE與亞泥的竹風風場,則因經濟部與其他部會聯審會議尚未同意,也無法在這次選商中遞件。至於英華威美森風場28日才通過環評,研判是作業時間不足,所以無法遞件。
風場選商作業之前,最後行政契約在說明會上出現大幅度更動,除了訂出國產化25項必做項目,也表示未來如發現未落實的情況,經要求改善且落實數量不足情節嚴重,將加重罰款,且以逐項加總計算。而在自主承諾加分項目,若因不可抗力且超過改善期限,最重將被解除行政契約,喪失風場開發資格。
由於臨時更動內容,引發部分開發商不滿。CIP臺灣董事總經理許乃文表示,若政府擔心併網時程逾期,以額外罰則來促進加速,此假設有根本性錯誤,因爲開發商本身須儘快有綠電收入來還款與營運,因此完全不具備遲延的動機和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