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7年妻子卻生2子 綠帽夫追生父誤把房東當小王
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8年後分居,事隔7年後,妻子提起離婚官司,還被李發現生了2個孩子,李男追問孩子生父是誰,妻子卻不肯說,他懷疑妻子是與劉姓房東有染,向劉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院審理後,認爲孩子雖非李男所生,但也無法證實劉男就是生父,因證據不足,判李男敗訴。
判決指出,李男和妻子於2005年結婚,李妻婚後不滿李男不愛洗澡,且8年間換了10份工作,兩人常爲此發生爭執,某次吵架後,李妻離家出走,自己在外租屋生活。
兩人分居7年後,李妻提出離婚訴訟,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法官發現李男夫妻分居後早無性生活,李妻卻又懷孕生下2個小孩,認定兩人婚姻破裂的主因在李妻身上,駁回李妻之訴。
事後李男也對兩名小孩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經法院調查後,確認李妻所生的兩名孩子,都非從李男這受孕所生,孩子生父另有其人,李男追問妻子,卻始終不知「小王」身分。
李男不滿妻子隱瞞小王身分,私下蒐證後懷疑妻子的劉姓房東跟她們走得很近,懷疑「小王」就是劉男,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劉男否認與李妻有關係,他是看李女一個人帶2個小孩還要工作很辛苦,幫忙分擔一下養育孩子的重擔;李妻也否認與劉男有染,但仍不肯說出孩子是跟誰生的。
法官根據李男提供的事證,認爲李妻和劉男互動正常,且劉男帶李女去賣場買東西,也只是一般正常社交活動,且兩名孩子也無法證明是劉男所生,因劉男、李妻互動並無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證據不足,判李男敗訴。可上訴。
高雄李姓男子懷疑妻子的劉姓房東是小王,提告求償50萬元,因證據不足,法院判李男敗訴。(取自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