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上訴案是否續審 合議庭決定
蔡英文總統特赦王光祿(左),但他的罪刑宣告仍存在,原本停審、聲請釋憲的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指出承審合議庭會依法妥適處理。(本報資料照片)
王光祿持槍狩獵被判刑3年半確定,蔡英文總統特赦讓他免入獄執行,但他的罪刑宣告仍存在,原本停審、聲請釋憲的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指出承審合議庭會依法妥適處理,司法院則對總統特赦表示尊重。
2013年王光祿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到的長槍,在臺東山區獵得保育類臺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後,他不否認自己行爲,主張狩獵是原民傳統文化,沒有犯罪。但他最後被依槍砲條例判刑3年2月,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執行3年半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爲他提非常上訴,暫免入獄。
2017年承審非常上訴案的最高法院合議庭裁定停審聲請釋憲。本月初大法官作成803號解釋,宣告3個法條合憲、3法條部分違憲,與王光祿有關的法條,大法官認爲雖對原民狩獵文化構成限制,但所追求的目的合憲正當,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釋憲結果出爐後,王光祿馬上面對要不要入獄的爭議,如今總統特赦,讓他不必坐牢和繳罰金,最高法院會依法處理非常上訴案,是否繼續開庭審理,或另爲適法處置,由合議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