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療師遭男警強脫上衣性侵 衝出包廂求救 他因理由獲緩刑

(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馬姓男警員性侵芳療師,因爲他與芳療師達成和解,橋頭地院判處他緩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左營一名馬姓男警員於去年1月到一家會館給芳療師小雅(化名)按摩,但他不顧小雅的意願,強行以下體與手指性侵小雅。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爲馬男已經以100萬元與小雅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馬兩年徒刑,緩刑5年。

馬男當時在包廂內接受小雅的按摩,但馬男靠着他的體力優勢,強行脫去小雅的上衣、褲子與內褲,親吻小雅嘴脣,以下體與手指性侵小雅得逞。之後小雅趁着馬男休息時,向櫃檯人員求救,由櫃檯人員幫忙報警。左營警分局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橋檢起訴。

法官考慮馬男當時思慮不周,且事後願意分期賠償給小雅100萬元,盼能達成和解。且小雅也願意原諒馬男,請求法官對馬男從輕量刑。法官審理後,認爲兩造已經達成和解,因此判馬男緩刑,但需另支付給公庫40萬元,以及做24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上兩場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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